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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」,業經本署中華民國108年3月15日以發訓字第10825006101號令修正發布,並自即日生效,茲檢送發布令(含附件)1份,請查照。

擬辦說明:
一、轉知全校教職同仁。
二、來文詳如附件。
三、陳閱後存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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