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貴校所送108學年度「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」(下稱本計畫)修正學程計畫書,本分署同意備查,請依說明辦理後續系統登錄事宜,請查照。

一、本計畫相關規定臚列如次:
(一)第4點第3項規定:「申請補助單位之任務:建置相關資料於本計畫資訊管理系統,其中訓練計畫書內容應於訓練計畫核定後一個月內建置完成;參訓學員名冊應於上、下學期開學後一個月內建置完成」。
(二)第8點規定:「本計畫訓練期間為每年七月一日至次年八月三十一日」。
(三)第15點規定:「受補助單位辦理經費結報,其領補助款之支出原始憑證,應依政府支出憑證處理要點規定辦理,檢送分署辦理核銷」。

二、依上揭規定,考量學年期程規劃,請貴校至遲於108年9月25日(星期三)前將計畫書內容載入本計畫資訊管理系統;並於108年10月31日(星期四)前將學程學員名冊載入本計畫資訊管理系統。

三、另請貴校於學程辦結後,依表件順序將支出原始憑證函送至本分署彙管單位(地址:30013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清華大學創新育成大樓二樓「財團法人自強工業科學基金會管純小姐」收,聯絡電話:03-5623116分機3306),以利辦理後續核銷撥付款事宜。

擬辦說明:
一、呈閱。
二、依來文轉知本校108學年度「光電與材料跨域整合就業學程」計畫主持人林育立特聘教授、「觀光旅遊人才就業學程」戴琳儷副教授、「實作導向軟體人才培訓就業學程」曾秋蓉教授、「華大之星向前行—數位行銷企劃就業學程」趙瑀副教授、「共通核心職能課程」計畫主持人卓裕仁副教授、趙瑀副教授、吳建宏副教授。
三、請務必於108年9月25日(三)前將計畫書內容載入本計畫資訊管理系統;108年10月31日(四)前將學程學員及共通專班上學期學員名冊載入本計畫資訊管理系統。
四、文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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